2023年上半年学位申请通知
各位同学:
Ø 2023年上半年学位申请时间为:
第一次申请时间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10日。该批申请学位的学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学院将统一安排论文答辩,具体时间请以论文答辩相关通知安排为准,请及时关注!!!
第二次申请时间段: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20日。该批申请学位的学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学院将统一安排论文答辩,具体时间以论文答辩相关通知安排为准,请及时关注!!!
Ø 申请平台:
² (新平台登录)—学历服务—学位服务
Ø 申请对象:
² 备案年次为2021春专升本在籍学生。
² 备案年次2017秋-2020秋,暂缓毕业的专升本在籍学生。
(注:2017秋届专升本学生2023年上半年为有效就读年限最后一个学期,本批次也是该届学生最后一次学位申请机会,请及时关注,及时申请)
Ø 学位申请时需满足的条件:
² 已获得70学分及以上(但申请学位当届毕业审核时需满足毕业要求的80学分)
² 毕业论文成绩(包括答辩成绩)为中及以上;
² 所有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及以上;
² 毕业材料不欠缺;
² 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外语成绩要求;
Ø 申请流程:
步骤:新平台登录—学历服务—学位管理—查看学位预审条件—上传英语证书—审核通过后—学位申请。
1、登录平台后,进入学历服务—学位管理,查看自己的学位预审条件
2、已经具备“学位预审条件”对照表中其他要求,只是欠缺符合学位要求的外语证书,可以在之后获得外语证书时,直接在“学位预审条件”中上传证书。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在学位申请时间段内进入“学位申请”功能进行学位申请的表格填写。
3、电子签章签名时,请认真书写,签名字迹过于潦草,将会影响到学位审核结果。
4、申请学位的学生,在学位申请期间一定要及时关注证书和学位审核结果。如平台主页提示证书或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则可以进入“学位管理”—“学位英语证书”或“学位申请”中查看详情。如有疑问可以及时与学习中心老师或学院进行联系咨询。
建议:暂时不满足学位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请暂缓毕业。已经申请暂缓毕业的学生,请在论文答辩成绩发布后,如本人已经满足当前批次学位条件,请及时确认暂缓毕业是否已撤销(答辩成绩达到中及以上成绩,系统将自动撤销学生缓毕业;学生答辩成绩不符合学位条件,系统将保留学生缓毕业状态)。
² 申请学位时的外语成绩要求
1、 持有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合格证书;
2、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CET)(申请学位最低分数线420分)【大学法、德、日、俄等科目四、六级考试成绩申请学位参照报考当届大学英语四级申请学位最低分数线】;
3、 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以上各类证书或成绩在申请学位时四年内有效。证书日期须在2018年12月1日后】。
4、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或其他外语小语种(二)(课程代码:00016);成绩在70分及以上,且成绩在2022年10月以后取得。(提交自考学校统一模板成绩单申请学位时自考英语二、外语小语种二的考试科目与课程代码必须与要求的一致)。
以上所有成绩或成绩单在申请学位时,必须为真实有效,如审核时发现有造假行为,则取消当前学籍学位申请资格,并上报学校学位办!
注:1、非本校内考出的大学英语四六级,需要提供英语证明书等材料★四六级证书要求:如持有在入学前或参加非本校组织的四六级成绩单,除提供成绩单、与成绩单上的学校名称完全一致的毕业证书,还需要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注册并完成“补办成绩证明书”,共计三份材料上传。
2、学位英语考试成绩会由系统导入到学位申请预审条件中,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的学生可以根据当前学位批次要求,及时进行学位申请。
重要提醒:
1、当前批次没有通过学位审核的学生,之后满足学位条件的,都必须在下个批次重新进行申请。之前批次申请的记录过期无效。
2、请想要在本批次申请学位的同学务必确认自己的毕业结论处于“缓毕业”,学生在提交学位申请后,系统也会自动将相关学生设为“缓毕业”,请勿随意撤销,参加答辩并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系统会自动撤销缓毕业,学生将进入后续2023年7月或9月毕业审核。
3、2023年3月毕业名单正在公示,并将于3月6日后上报并注册学历。根据现行学位条例规定,如学生在2023年3月毕业,将无法再跟2023年7月和9月毕业批次申请学位(无法在本申请批次来提交学位申请)。请计划即将在本申请批次提交学位申请的同学务必确保自己现在处于“缓毕业”状态,如发现毕业结论是“预毕业”状态,请在3月6日前告知处理,以免造成遗憾!
华东师范大学开放教育学院(网络教育)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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