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和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流程,加强成人学士学位审核过程管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华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2年修订)》,现发布执行。
华东师范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2023年3月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2年修订)
附件2:工作细则修订的问答
工作细则修订的问答
1.本细则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适用范围涵盖学校已招生的在读网络教育,23级继续教育专升本学生。
2.本细则的实施时间和重点内容是什么?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含2023年7月1日)毕业的学生适用。学生最迟在毕业证书签发日期后的一年内,且不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可提交学士学位申请。每学期学士学位申请有指定时间,学生需在一年内的指定时间申请。
3.毕业后还可以考哪些英语证书?
毕业后学生可以作为社会考生,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或者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英语(二)或日语(二)科目。
学校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每个学生三次机会(缺考也计入),如毕业时还没有达到三次,可以在毕业后一年内继续报考(与在读期间合计不超过3次)。
4.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后的任务是哪些?
学生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后,需及时关注主页发布的论文答辩通知,认真准备论文答辩,答辩成绩为最终成绩,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5.原缓毕业政策有变化吗?
作为政策过渡,2021春及以前的专升本学生,在2023年4月1日-4月30日将开放“申请缓毕业”或“撤销缓毕业”。之后学期在毕业审核前仅开放“撤销缓毕业”。详情请留意缓毕业相关通知。
6.毕业后如何获取相关信息?
学生毕业后要主动关注,登录学习空间,查看相关通知,掌握时间节点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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