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新洋经济区公开招聘文化信息管理人员简章
盐城市新洋经济区公开招聘文化信息管理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工作,现决定面向亭湖区公开招聘信息管理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子信息类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4、能够胜任报考职位的工作,身体健康,服从分工。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亭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交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12月20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室(亭湖新区综合楼501室,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
联系电话:66691261,66691263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报考职位,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需无条件服从。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12月23日,具体安排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者须于12月22日上午08:30-11:30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3、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末位同分者),若人数不足1:3比例,则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进入面试程序(取得面试通知)后,因故出现缺额等情况时,一律不予递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的合计分数,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同分者,取笔试分数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
笔试、面试、体检的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5、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报考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解聘。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
3、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盐城市亭湖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