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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09届毕业生毕业申请与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07 浏览次数:4244
      为了妥善完成201009届毕业生的毕业申请与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请带2 寸彩色照片4 张速到盐城服务中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截止时间2010年8月15日。(注:毕业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 2 张照片剪去白边直接贴在《毕业生登记表》上。 )
       毕业生照片将送达北京市教委指定的专门图像采集单位进行图像采集工作,学生需要交纳图像采集费 10元。
      二、 网上毕业申请
      请在2010年8月11日9:00-2010年8月15日中午12:00之间上网进行毕业申请,方法:学员通道——毕业申请。
 
 
      三、毕业申请条件
  1. 符合毕业申请学生:学籍批次为200309批次至 200803批次在读学历生。
  1. 本科生(高升本、专升本、本科二学历)毕业条件
    1) 高升本的学生在 4—7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150 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2) 专升本、本科二学历的学生在 2—5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本院专科毕业生就读本院专升本同专业的学生须修满70学分;法学专升本跨专业、跨专业本科二学历的学生须修满100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
    3) 200409入学批次以后(含200409入学批次),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各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除外)要求修够2门专业选修课;200603入学批次以后(含200603入学批次),专升本、本科二学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要求修够2门专业选修课;200409入学批次以后(含200409入学批次),高升本各专业要求修够4门专业选修课。
    4) 学籍批次为200409批次及以后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学生还需参加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1. 专科生(高升专、专科二学历)毕业条件
    1) 在2—5 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
    2) 200409入学批次以后(含200409批次),各专业要求修够2门专业选修课。
  2. 对于高升本的学生,若在 2—5年内已修完本专业专科段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修满80学分,可申请专科毕业。 毕业后欲继续攻读本科,须重新报名并参加入学测试。若中途申请专科毕业后又在当年报读我院的专升本,对其满足专科毕业条件后多选修的本科段课程特做如下规定:
    (1)若所选修的本科段课程尚未取得成绩,可申请带入专升本阶段继续学习。但作业成绩不得带入,且课程考试次数连续计算,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2)若所选修的本科段课程取得成绩,且符合所报读的专升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可申请将成绩直接带入专升本阶段。
    (3)若所选修的本科段课程已取得成绩,但不符合所报读的专升本的专业教学计划,可一次性开具单科成绩合格证。    
    四、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 在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 75分以上(含75分,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2. 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 在校期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测试,获得合格证书。
  4. 考试中无作弊行为;
  5. 学生无 “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注 1:总平均成绩=所有课程成绩总和 / 课程门数 (小学分课程、大学英语、免修课程和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注 2:已领取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若除英语外,其它条件都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允许在其毕业后两年之内参加我院组织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请学士学位。     
      五、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1. 层次:不要缩写或简称。
    请填写高中起点专科、专科第二学历、专科起点本科、本科第二学历、
    高中起点本科。
  2. 专业:不要区分跨专业,即不要带“跨专业”字样。
    请填写全称:财政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
    文学、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3. 入学时间:填写学籍批次,例如2006年3月或2006年9月;
  4. 毕业时间:请填写2010年7月
  5. 证书编号:服务中心老师协助填写
  6. 填表日期:实际填写日期  
  六、毕业证书和剩余费用发放
      学院按规定将及时向教育部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经教育部审核合格的毕业生信息,教育部会及时发布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在学信网上获得毕业注册的毕业生,学院会及时发放毕业证书和剩余费用(预计10月下旬);在学信网上未获得毕业注册的学生,在学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后发放毕业证书。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如有问题请与盐城服务中心联系
  学务及招生咨询电话:0515-88337086(办) /83031903(刘)/83031905(李) 部门网站:http://www.ycew.cn/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30901,QQ:844947805(冯老师)
  招生网站:http://www.ycew.cn/ycew
 
 
盐城服务中心
201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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